蓬欣幼儿园园本培训奖惩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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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6月26日

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园教师园本培训管理,激励引导教师积极主动参加园本培训,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,根据省、市、区有关园本培训管理和规定,特制定本奖惩制度。

1.参加园本培训的教师必须认真及时填写《园本培训记录表》有关内容,填写字迹要工整、清洁,不得乱涂乱改或抽换页码。否则年终验收为不合格。

2.参加园本培训活动,态度端正,遵守培训纪律,全勤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考核成绩优秀者,方可具备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。反之,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
3.在学校校本培训中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,优先推荐符合条件者参加上级教学能力优质课评选,晋升职称优先。

4.对于担任青年教师导师的骨干教师,并将其担任的培训工作记入园内工作量。

5.在园本培训活动中,不能遵守培训纪律,经常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课,不能完成培训内容的教师,按我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。


2019年8月15日 14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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